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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4名“老赖”被阻止出境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2-12 10:2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中国税务报 字号:

20151~20169月,广东省地税局稽查局共办理各地提出的边控、续控和撤控业务33宗,涉及企业26户,对24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了阻止出境措施,追回拖欠税款、担保近3100万元。

广州市某博览中心被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后,其时任法定代表人练某多次以资金紧缺、没有资产为由,拖欠所欠大笔税款和罚款。20159月,广州市地税稽查局启动阻止出境程序,提请边防部门对时任法定代表人蔡某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成功追缴欠税款823多万元。

江门市某实业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却一直拖欠税款1003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制发催缴通知书,并多次下户约谈企业,但该公司以资金周转不灵等借口推搪,拒不清缴欠税。主管税务机关启动阻止出境程序,将其列入办理限制出境对象。在制发《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后,纳税人意识到情况严重,主动配合清缴欠税1003万元、滞纳金158万元。

据了解,广东省地税局已联合省国税局,加大惩处涉税违法行为的力度,共同制定了《关于落实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和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工作意见》;与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22个单位合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共同实施联合惩戒;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签订《共建税银信息共享机制协议》,将税收违法“黑名单”纳入全省征信体系,初步形成了税务稽查多元震慑和惩戒的联合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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