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0003.79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6346.38亿元,受“营改增”因素影响,同比下降3.5%;社保费收入3116.77亿元,同比增长12.0%;教育费附加等其他费金收入合计540.63亿元,同比增长1.4%。税收运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央级收入增速快于地方级。中央级税收收入2181.41亿元,同比增长19.2%;地方级税收收入4164.97亿元,同比下降12.2%,其中省级和市县级收入分别同比下降30.4%和7.3%。
(二)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总体较快增长。两个所得税合计收入3496.09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企业所得税增长16.3%,个人所得税增长18.5%。财产行为税合计收入2703.09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10个税种6增4减: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和契税两位数增长,城建税个位数增长,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负增长。
(三)珠三角地区税收形势好于粤东西北地区。珠三角9市税收收入5634.27亿元,同比下降3.4%,其中广州和深圳分别同比下降0.3%和6.8%,其他珠三角7市同比下降1.2%;粤东西北地区12市税收收入712.11亿元,同比下降4.4%,其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分别同比下降4.0%、4.1%和4.9%。